閒書看多了就想往外說,就好像有個故事想往外講,不說,總是憋的慌。這種心態也不能說是好為人師,但是那點想顯擺顯擺的心態估摸著是相似的,我想,老年頭裡那些說書說相聲的人,大概也是閒書看多了,就好像現在在電台說書說得火熱的張大春一樣。而人人都愛聽故事,會主動去找故事、讀故事的人卻少了,這大概也是拜服務業興盛所賜,任何喜歡,卻懶的自己動手的事情,總是會有人幫你代勞,所以說故事才能也成為一個行當。

  我常想著「故事」這回事情,也想起大學時有過的說故事課,因為始終讀閒書不輟,所以雖不明確也不深刻,卻對「故事」有點感觸。

  教說故事的老師偏好自我剖析、私歷史探索那一類的內容,他的研究和上課內容也都偏向此類,我自始至終都不了解,老師為何認為嚴謹的故事應該要這樣呈現?他也沒教會我什麼嚴謹故事應該要有的必要內涵,所以我至今都覺得他教的很差。

  幾年之後我開始明白,好的故事對於我們的生命,真的是有多重重要性的。好的故事像一道風景,或是一件藝術品,表現了述說者的價值觀,透露出美學和哲學的傾向,同樣的故事情節被不同的人描述,就有了繽紛多樣的面容。這些內涵底蘊,就是許多優秀的小說故事之所以動人的原因。

  應該這麼說,生活中無處不是故事,生活中也沒有不好聽的故事,只有不會說和不會聽故事的人。

  同樣的一件尋常事物,可以演化成各類不同型態的故事。史蒂芬金以手機為主題寫成恐怖小說,大陸作家劉震雲卻以手機為題,寫出了討論人性情感、欺騙、無奈、性愛的現代小說。兩者都好看的很。

  不同的故事敘述者也可能表達出類似調性的故事。余華的「兄弟」、賈平凹的「秦腔」、楊爭光的「從兩個蛋開始」,寫的都是時移世遷之下的人性,其中有幽默,當然也有唏噓。這些故事的重要意義,在於他們記錄了一段時代,使之不被遺忘,使現代的我們能夠看見,形塑出現代這個樣貌的過去,看見變動的軌跡,荒謬或嚴肅的一切生活中的種種。

  在許多個當下,我選擇職業或是生活中應對進退的任一個時刻,我常常浮現一種情緒,感受到自己眼前的作為被描述的可能性,或是我將如何描述我所經歷的這一切?知道這一切都將成為一個故事,所以就明白了生命過程為什麼那樣的微小又巨大,這一點都不矛盾,微小對應著灑脫;巨大內含著責任。

  於是就想要自己執筆,編、導、演這一切,然後又回到世俗,收取報酬,用自己的特色賺取金錢,然後卻沒被金錢怎麼綁住,這樣的日子就覺得是個好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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