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揚唱片大大露臉

 

因為警察衝進店裡禁止店家在"店內"播放"台灣之歌"(說實話 我不知道這是首什麼曲子  甚至連我們家堪稱教科書等級的普老大都不知道...)

 

警察這種行為如果還不叫執法過當  那我真的不知道還有什麼情形可以被稱為執法過當了

 

昨天唐湘龍在電視節目上表示  他覺得台灣警察很可憐  不敢實施強硬手段  對於警察劃定禁制區內的活動  本來就應該強硬  國外警察都可以動手打人...

 

這個部分  我同意

 

所以那些在昨天晚宴時分溜進國賓飯店  穿著抗議T恤  還有擺明作秀的立委如邱議瑩之流  我覺得他們在國賓飯店內被架走是剛好而已

 

但是......

 

上揚唱片絕對不該受到這種對待  而且昨晚甚至是警察局長帶頭衝進店裡  這絕對是公權力濫行而對老百姓侵門踏戶的過當行為  簡單問一句  上揚唱片侵犯到管制區了嗎? 店內難道不是商家的私人空間嗎? 他們販賣或播送法令所不容許的產品了嗎? 如果都沒有  警察憑什麼這樣? 昨天帶頭那個警察局長絕對要下台並且道歉  上揚唱片也應該申請國賠

 

娘的  我好生氣  這是什麼社會? 還有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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